重大疾病保險金
被保險人經醫院(見9.11)確診初次發生"重大疾病",我們按照保險金額給付"重
大疾病保險金"。
我們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后,本附加險合同終止,主險合同基本保險金額按給
付的重大疾病保險金等額減少;主險合同約定的各項保險責任及保險單上載明的現
金價值按減少后的基本保險金額確定。當主險合同基本保險金額減少至零時,主險
合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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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附加平安福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條款
(平保壽發[2013]349 號,2013 年8 月呈報中國保監會審批)
在本條款中,"您"指投保人,"我們"、"本公司"均指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您與我們的合同
1.1 合同訂立 "平安附加平安福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附加險合同")由主
保險合同(以下簡稱"主險合同")投保人提出申請,經我們同意而訂立。
1.2 合同生效 本附加險合同須與主險合同同時投保。
本附加險合同的生效日與主險合同相同。
本附加險合同的保單周年日同主險合同的保單周年日。
1.3 投保年齡 指投保時被保險人的年齡,投保年齡以周歲(見9.1)計算。本附加險合同接受的
投保年齡為18 周歲至55 周歲。
1.4 猶豫期 自您簽收本附加險合同次日起,有10 日的猶豫期。在此期間請您認真審視本附加險
合同,如果您認為本附加險合同與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間提出解除本附
加險合同,我們將無息退還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險費。
解除本附加險合同時,您需要填寫申請書,并提供您的保險合同及有效身份證件(見
9.2)。自我們收到您解除合同的書面申請時起,本附加險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
前發生的保險事故我們不承擔保險責任。
若您申請解除本附加險合同,主險合同必須與本附加險合同同時申請解除。
1.5 保險期間 本附加險合同的保險期間為終身,自本附加險合同生效日起至本附加險合同約定終
止時止。
??我們提供的保障
2.1 保險金額 (1)基本保險金額
本附加險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由您在投保時與我們約定并在保險單上載明。若該金
額發生變更,則以變更后的金額為基本保險金額。
(2)保險金額
本附加險合同的保險金額等于基本保險金額。
2.2 保險責任 在本附加險合同有效期內,我們承擔如下保險責任:
等待期 從本附加險合同生效(或最后復效)之日起90 日內,被保險人因疾病發生下列情形
之一的:(一)"重大疾病"(見9.3),(二)因導致"重大疾病"的相關疾病就診,
我們不承擔保險責任,退還本附加險合同的現金價值,本附加險合同終止。這90 日
的時間稱為等待期;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見9.10)發生上述兩項情形之一的,無
等待期。
如果在等待期后發生保險事故,我們按照下列方式提前給付主險合同部分或全部保
險金并相應調整主險合同各項保險利益:
重大疾病保
險金
被保險人經醫院(見9.11)確診初次發生"重大疾病",我們按照保險金額給付"重
大疾病保險金"。
我們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后,本附加險合同終止,主險合同基本保險金額按給
付的重大疾病保險金等額減少;主險合同約定的各項保險責任及保險單上載明的現
金價值按減少后的基本保險金額確定。當主險合同基本保險金額減少至零時,主險
合同終止。
2.3 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初次發生"重大疾病"的,我們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
責任:
(1)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
(2)被保險人故意自傷、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3)被保險人主動吸食或注射毒品(見9.12);
(4)被保險人酒后駕駛(見9.13)
(5)被保險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ㄒ?.14);
(6)戰爭、軍事沖突、暴亂或武裝叛亂;
(7)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8)遺傳性疾?。ㄒ?.15),先天性畸形、變形或染色體異常(見9.16)。
發生上述第(1)項情形導致被保險人初次發生"重大疾病"的,本附加險合同終止,
我們向被保險人退還本附加險合同的現金價值。
發生上述其他情形導致被保險人初次發生"重大疾病"的,本附加險合同終止,我
們向您退還本附加險合同的現金價值。
??如何申請領取保險金
3.1 受益人 除另有約定外,重大疾病保險金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
3.2 保險金申請 在申請保險金時,請按照下列方式辦理:
重大疾病保
險金申請
由受益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1)保險合同;
(2)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3)醫院出具的附有病理顯微鏡檢查、血液檢驗及其他科學方法檢驗報告的疾病診
斷證明書;
(4)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以上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我們將一次性通知受益人補充提供有關證明和資料。
3.3 保險金的給付 我們在收到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上述有關證明和資料后,將在5 日內作出核定;情
形復雜的,在30 日內作出核定。
對屬于保險責任的,我們在與受益人達成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后10 日內,履行給付保
險金義務;若我們在收到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上述有關證明和資料后第30 日仍未作
出核定,除支付保險金外,我們將從第31 日起按超過天數賠償受益人因此受到的利
息損失。利息按照我們公示的利率按單利計算,且保證該利率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
公布的同期金融機構人民幣活期存款基準利率。若我們要求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補充提供有關證明和資料的,上述的30 日將扣除補充提供有關證明和資料期
間。
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我們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 日內向受益人發出拒絕給付保險金
通知書并說明理由。
3.4 訴訟時效 受益人向我們請求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 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
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如何支付保險費
4.1 保險費的支付 本附加險合同的交費方式和交費期間由您和我們約定并在保險單上載明。
分期支付保險費的,在支付首期保險費后,您應當在保險費約定支付日(見9.17)
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險費。
本附加險合同的保險費必須隨主險合同保險費一同支付,不能單獨支付。
4.2 保險費率調整 我們將根據本附加險合同計算費率所用的重大疾病發生率與實際情況的偏差程度,
決定保險費率是否調整。本保險的費率調整針對所有被保險人或同一投保年齡的所
有被保險人。如果您不同意費率調整,可以申請解除合同。自我們收到解除合同申
請書時起,本附加險合同終止,我們向您退還本附加險合同的現金價值。
我們進行保險費率調整后,您須按調整后的保險費率支付續期保險費。
??現金價值權益
5.1 現金價值 本附加險合同保單年???末的現金價值會在保險單上載明。保單年度內的現金價值,
您可以向我們咨詢。
5.2 減額交清 您可申請使用減額交清功能。
本附加險合同必須與主險合同一起辦理減額交清,不能單獨辦理,且本附加險合同
減額交清后的基本保險金額不得高于主險合同減額交清后的基本保險金額。
即如果您決定不再支付續期保險費,我們將以本附加險合同寬限期開始前一日的現
金價值扣除您尚未償還的各項欠款之后的余額作為一次交清的凈保險費(見9.18),
購買與主險合同減額交清后的基本保險金額相等的基本保險金額。如果現金價值仍
有剩余,我們將退還給您;如果現金價值不足,我們將以本附加險合同寬限期開始
前一日的現金價值扣除您尚未償還的各項欠款之后的余額,重新計算本附加險合同
的基本保險金額。
減額交清后,本附加險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會相應減少,您不需要再支付保險費,
本附加險合同繼續有效。
??合同效力的恢復
6.1 效力恢復 本附加險合同效力中止后2 年內,您可以申請恢復合同效力。經您與我們協商并達
成協議,在您補交保險費之日起,合同效力恢復。
主險合同效力中止期間,本附加險合同不得單獨申請復效。
自本附加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滿2 年您和我們未達成協議的,我們有權解除合同。
我們解除合同的,向您退還合同效力中止時本附加險合同的現金價值。
??如何解除保險合同
7.1 您解除合同的
手續及風險
您在猶豫期后可以申請解除本附加險合同,請填寫解除合同申請書并向我們提供下
列資料:
(1)保險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證件。
自我們收到解除合同申請書時起,本附加險合同終止。我們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請書
之日起30 日內向您退還本附加險合同的現金價值。
若您申請解除本附加險合同,主險合同必須與本附加險合同同時申請解除。
您在猶豫期后解除合同會遭受一定損失。
??其他需要關注的事項
8.1 年齡錯誤 您在申請投保時,應將與有效身份證件相符的被保險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書上填明,
如果發生錯誤按照下列方式辦理:
(1)您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并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本附加險合同約定投保
年齡限制的,我們有權解除合同,并向您退還本附加險合同的現金價值。我們
行使合同解除權適用"8.3(5)本公司合同解除權的限制"的規定。
(2)您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您實付保險費少于應付保險費的,我們有
權更正并要求您補交保險費或在給付保險金時扣除您欠交的保險費。
(3)您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您實付保險費多于應付保險費的,我們會
將多收的保險費退還給您。
8.2 效力終止 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本附加險合同效力終止:
(1)主險合同效力終止;
(2)您申請解除本附加險合同。
8.3 適用主險合同
條款
下列各項條款,適用主險合同條款:
(1)保險事故通知;
(2)寬限期;
(3)效力中止;
(4)明確說明與如實告知;
(5)本公司合同解除權的限制;
(6)未還款項;
(7)合同內容變更;
(8)聯系方式變更;
(9)爭議處理。
??釋義
9.1 周歲 指按有效身份證件中記載的出生日期計算的年齡,自出生之日起為零周歲,每經過
一年增加一歲,不足一年的不計。
9.2 有效身份證件 指由政府主管部門規定的證明個人身份的證件,如:居民身份證、按規定可使用的
有效護照、軍官證、警官證、士兵證等證件。
9.3 重大疾病 重大疾病是指被保險人初次發生符合下列定義的疾病,或初次接受符合下列定義的
手術。該疾病或手術應當由??漆t生(見9.4)明確診斷。
以下重大疾病是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與中國醫師協會制定了規范定義的疾病。
惡性腫瘤 指惡性細胞不受控制的進行性增長和擴散,浸潤和破壞周圍正常組織,可以經血管、
淋巴管和體腔擴散轉移到身體其它部位的疾病。經病理學檢查結果明確診斷,臨床
診斷屬于世界衛生組織《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ICD-10)的惡性腫瘤范疇。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1)原位癌;
(2)相當于Binet 分期方案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
(3)相當于Ann Arbor 分期方案I 期程度的何杰金氏??;
(4)皮膚癌(不包括惡性黑色素瘤及已發生轉移的皮膚癌);
(5)TNM 分期為T1N0M0 期或更輕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所患惡性腫瘤。
急性心肌梗
塞
指因冠狀動脈阻塞導致的相應區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壞死。須滿足下列至少三
項條件:
(1)典型臨床表現,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電圖改變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鈣蛋白有診斷意義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動態性變化;
(4)發病90 日后,經檢查證實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數低于50%。
腦中風后遺
癥
指因腦血管的突發病變引起腦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導致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
能障礙。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指疾病確診180 日后,仍遺留下列一種或一
種以上障礙: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完全喪失(見9.5);
(2)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見9.6);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見9.7)中的
三項或三項以上。
重大器官移
植術或造血
干細胞移植
術
重大器官移植術,指因相應器官功能衰竭,已經實施了腎臟、肝臟、心臟或肺臟的
異體移植手術。
造血干細胞移植術,指因造血功能損害或造血系統惡性腫瘤,已經實施了造血干細
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細胞、外周血造血干細胞和臍血造血干細胞)的異體移植手術。
冠狀動脈搭
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
指為治療嚴重的冠心病,實際實施了開胸進行的冠狀動脈血管旁路移植的手術。
冠狀動脈支架植入術、心導管球囊擴張術、激光射頻技術及其它非開胸的介入手術、
腔鏡手術不在保障范圍內。
終末期腎病
( 或稱慢性
腎功能衰竭
尿毒癥期)
指雙腎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達到尿毒癥期,經診斷后已經進行了至少90 日的規
律性透析治療或實施了腎臟移植手術。
多個肢體缺
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兩個或兩個以上肢體自腕關節或踝關節近端(靠近軀干端)
以上完全性斷離。
急性或亞急
性重癥肝炎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臟組織彌漫性壞死,導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經血清學或
病毒學檢查證實,并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重度黃疸或黃疸迅速加重;
(2)肝性腦??;
(3)B 超或其它影像學檢查顯示肝臟體積急速萎縮;
(4)肝功能指標進行性惡化。
良性腦腫瘤 指腦的良性腫瘤,已經引起顱內壓增高,臨床表現為視神經乳頭水腫、精神癥狀、
癲癇及運動感覺??礙等,并危及生命。須由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并須滿足下列至少一項條件:
(1)實際實施了開顱進行的腦腫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術;
(2)實際實施了對腦腫瘤進行的放射治療。
腦垂體瘤、腦囊腫、腦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慢性肝功能
衰竭失代償期
指因慢性肝臟疾病導致肝功能衰竭。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持續性黃疸;
(2)腹水;
(3)肝性腦??;
(4)充血性脾腫大伴脾功能亢進或食管胃底靜脈曲張。
因酗酒或藥物濫用導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保障范圍內。
腦炎后遺癥
或腦膜炎后遺癥
指因患腦炎或腦膜炎導致的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
礙,指疾病確診180 日后,仍遺留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障礙: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完全喪失;
(2)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
以上。
深度昏迷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意識喪失,對外界刺激和體內需求均無反應,昏迷程度按
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級(Glasgow coma scale)結果為5 分或5 分以下,且已經持續
使用呼吸機及其它生命維持系統96 小時以上。
因酗酒或藥物濫用導致的深度昏迷不在保障范圍內。
雙耳失聰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雙耳聽力永久不可逆(見9.8)性喪失,在500赫茲、1000赫茲和2000赫茲語音頻率下,平均聽閾大于90分貝,且經純音聽力測試、聲導抗檢測或聽覺誘發電位檢測等證實。
雙目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雙眼視力永久不可逆性喪失,雙眼中較好眼須滿足下列至
少一項條件:
(1)眼球缺失或摘除;
(2)矯正視力低于0.02(采用國際標準視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視力表應進行換算);
(3)視野半徑小于5 度。
癱瘓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兩肢或兩肢以上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肢體機能永久完
全喪失,指疾病確診180 日后或意外傷害發生180 日后,每肢三大關節中的兩大關
節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隨意識活動。
心臟瓣膜手
術
指為治療心臟瓣膜疾病,實際實施了開胸進行的心臟瓣膜置換或修復的手術。
嚴重阿爾茨
海默病
指因大腦進行性、不可逆性改變導致智能嚴重衰退或喪失,臨床表現為明顯的認知
能力障礙、行為異常和社交能力減退,其日常生活必須持續受到他人監護。須由頭
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
查證實,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
或三項以上。
神經官能癥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嚴重腦損傷
指因頭部遭受機械性外力,引起腦重要部位損傷,導致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須由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PET)等影
像學檢查證實。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指腦損傷180 日后,仍遺留下列一種
或一種以上障礙: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完全喪失;
(2)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
以上。
嚴重帕金森
病
是一種中樞神經系統的退行性疾病,臨床表現為震顫麻痹、共濟失調等。須滿足下
列全部條件:
(1)???物治療無法控制病情;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
以上。
繼發性帕金森綜合征不在保障范圍內。
嚴重Ⅲ 度燒
傷
指燒傷程度為Ⅲ度,且Ⅲ度燒傷的面積達到全身體表面積的20%或20%以上。體表面
積根據《中國新九分法》計算。
嚴重原發性
肺動脈高壓
指不明原因的肺動脈壓力持續性增高,進行性發展而導致的慢性疾病,已經造成永
久不可逆性的體力活動能力受限,達到美國紐約心臟病學會心功能狀態分級(見9.9)IV 級,且靜息狀態下肺動脈平均壓超過30mmHg。
嚴重運動神
經元病
是一組中樞神經系統運動神經元的進行性變性疾病,包括進行性脊肌萎縮癥、進行
性延髓麻痹癥、原發性側索硬化癥、肌萎縮性側索硬化癥。須滿足自主生活能力完
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的條件。
語言能力喪
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完全喪失語言能力,經過積極治療至少12 個月(聲帶完全
切除不受此時間限制),仍無法通過現有醫療手段恢復。
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語言能力喪失不在保障范圍內。
重型再生障
礙性貧血
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續性衰竭導致的貧血、中性粒細胞減少及血小板減少。須
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骨髓穿刺檢查或骨髓活檢結果支持診斷;
(2)外周血象須具備以下三項條件:
① 中性粒細胞絕對值≤0.5×109/L;
② 網織紅細胞<1%;
③ 血小板絕對值≤20×109/L。
主動脈手術 指為治療主動脈疾病,實際實施了開胸或開腹進行的切除、置換、修補病損主動脈
血管的手術。主動脈指胸主動脈和腹主動脈,不包括胸主動脈和腹主動脈的分支血
管。
動脈內血管成形術不在保障范圍內。
以下重大疾病是本公司在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與中國醫師協會制定了規范定義的疾病
范圍之外增加的疾病。
嚴重的多發
性硬化
指因中樞神經系統脫髓鞘而導致的不可逆的身體部位的功能障礙,需由神經科???
醫生提供明確診斷,并有頭顱斷層掃描(CT)或核磁共振檢查(MRI)結果診斷報告。
不可逆的身體部位功能障礙指診斷為功能障礙后需已經持續180 日以上。
由神經科??漆t生提供的明確診斷必須同時包含下列內容:
(1)明確出現因視神經、腦干和脊髓損傷而導致的臨床表現;
(2)神經系統散在的多部位病變;
(3)有明確的上述癥狀及神經損傷反復惡化、減輕的病史紀錄。
嚴重的1 型糖
尿病
嚴重的1 型糖尿病為由于胰島素分泌絕對不足引起的慢性血糖升高,且已經持續性
地依賴外源性胰島素維持180 日以上。須經血胰島素測定、血C 肽測定或尿C 肽測
定,結果異常,并由內分泌科??漆t生明確診斷。并須在本附加險合同有效期內,
滿足下述至少1 個條件:
(1)已出現增殖性視網膜病變;
(2)須植入心臟起搏器治療心臟??;
(3)因壞疽需切除至少一個腳趾。
侵蝕性葡萄
胎(或稱惡性葡萄胎)
該類疾病是指異常增生的絨毛組織浸潤性生長浸入子宮肌層或轉移至其他器官或組
織的葡萄胎,并已經進行化療或手術治療的。
系統性紅斑
狼瘡并發重
度的腎功能
損害
該類疾病是指一種自身免疫性結締組織病,于體內有大量致病性自身抗體和免疫復
合物,造成組織損傷。系統性紅斑狼瘡的診斷必須經??漆t生明確診斷,并須同時
滿足下列條件:
(1)臨床表現至少具備下列條件中的4 個:
① 蝶形紅斑或盤形紅斑;
② 光敏感;
③ 口鼻腔黏膜潰瘍;
④ 非畸形性關節炎或多關節痛;
⑤ 胸膜炎或心包炎;
⑥ 神經系統損傷(癲癇或精神癥狀);
⑦ 血象異常(白細胞小于4000/μl 或血小板小于100000/μl 或溶血性貧血)。
(2)檢測結果至少具備下列條件中的2 個:
① 抗dsDNA 抗體陽性;
② 抗Sm 抗體陽性;
③ 抗核抗體陽性;
④ 皮膚狼瘡帶試驗(非病損部位)或腎活檢陽性;
⑤ C3 低于正常值。
(3)狼瘡腎炎致使腎功能減弱,內生肌酐清除率低于每分鐘30ml。
嚴重的原發
性心肌病
指不明原因引起的一類心肌病變,包括原發性擴張型心肌病、原發性肥厚型心肌病
及原發性限制型心肌病三種,病變必須已造成事實上心室功能障礙而出現明顯的心
功能衰竭(指按照美國紐約心臟病學會提出的心功能狀態分級的標準判定,心功能
狀態已達Ⅳ級),且有相關住院醫療記錄顯示Ⅳ級心功能衰竭狀態已持續至少180
日。本病須經??漆t生明確診斷。
繼發于全身性疾病或其它器官系統疾病造成的心肌病變不在保障范圍內。
9.4 ??漆t生 ??漆t生應當同時滿足以下四項資格條件:
(1)具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資格證書》;
(2)具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執業證書》,并按期到相關部門登記注冊;
(3)具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治醫師或主治醫師以上職稱的《醫師職稱證書》;
(4)在二級或二級以上醫院的相應科室從事臨床工作三年以上。
9.5 肢體機能完全
喪失
指肢體的三大關節中的兩大關節僵硬,或不能隨意識活動。肢體是指包括肩關節的
整個上肢或包括髖關節的整個下肢。
9.6 語言能力或咀
嚼吞咽能力完
全喪失
語言能力完全喪失,指無法發出四種語音(包括口唇音、齒舌音、口蓋音和喉頭音)
中的任何三種、或聲帶全部切除,或因大腦語言中樞受傷害而患失語癥。
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指因牙齒以外的原因導致器質障礙或機能障礙,以致不能
作咀嚼吞咽運動,除流質食物外不能攝取或吞咽的狀態。
9.7 六項基本日常
生活活動
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是指:
(1)穿衣:自己能夠穿衣及脫衣;
(2)移動:自己從一個房間到另一個房間;
(3)行動: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輪椅;
(4)如廁:自己控制進行大小便;
(5)進食:自己從已準備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
(6)洗澡:自己進行淋浴或盆浴。
9.8 永久不可逆 指自疾病確診或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經過積極治療180 日后,仍無法通過現有醫
療手段恢復。
9.9 心功能狀態分
級
指美國紐約心臟病學會心功能狀態的分級標準:
Ⅰ級:體力活動不受限制,日?;顒硬灰鸱α?、心悸、呼吸困難或心絞痛等癥狀。
Ⅱ級:體力活動輕度受限,休息時無癥狀,日?;顒蛹纯梢鸱α?、心悸、呼吸困
難或心絞痛等癥狀。
Ⅲ級:體力活動明顯受限,休息時無癥狀,輕于日常的活動即可引起上述癥狀。
Ⅳ級:不能從事任何體力活動,休息時亦有癥狀,體力活動后加重。
9.10 意外傷害 指遭受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
9.11 醫院 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門評審確定的二級或二級以上的公立醫院,但不包括精
神病院及專供康復、休養、戒毒、戒酒、護理、養老等非以直接診治病人為目的的
醫療機構。該醫院必須具有符合國家有關醫院管理規則設置標準的醫療設備,且全
天二十四小時有合格醫師及護士駐院提供醫療及護理服務。
9.12 毒品 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但不包括
由醫生開具并遵醫囑使用的用于治療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處方藥品。
9.13 酒后駕駛 指經檢測或鑒定,發生事故時車輛駕駛人員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
一定的標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認定為飲酒后駕駛或醉酒后駕駛。
9.14 感染艾滋病病
毒或患艾滋病
艾滋病病毒指人類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縮寫為HIV。艾滋病指人類免疫缺陷病毒引
起的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征,英文縮寫為AIDS。
在人體血液或其它樣本中檢測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體呈陽性,沒有出現臨床癥狀或
體征的,為感染艾滋病病毒;如果同時出現了明顯臨床癥狀或體征的,為患艾滋病。
9.15 遺傳性疾病 指生殖細胞或受精卵的遺傳物質(染色體和基因)發生突變或畸變所引起的疾病,
通常具有由親代傳至后代的垂直傳遞的特征。
9.16 先天性畸形、變
形或染色體異常
指被保險人出生時就具有的畸形、變形或染色體異常。先天性畸形、變形和染色體
異常依照世界衛生組織《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ICD-10)確定。
9.17 保險費約定支
付日
指保險合同生效日在每月、每季、每半年或每年(根據交費方式確定)的對應日。
如果當月無對應的同一日,則以該月最后一日為對應日。
9.18 凈保險費 指不包含公司營業費用、傭金等其他費用的保險費。
年繳費:10679.00元
- 保障范圍:
重大疾病
身故 意外身故意外醫療重大疾病豁免保費
年繳費:12537.00元
- 保障范圍:
重大疾病
人身保障意外傷害意外身故交通意外醫療意外住院津貼非器官移植手術器官移植手術住院津貼重大疾病住院津貼重大疾病豁免保費保費豁免
年繳費:4350.00元
- 保障范圍:
重大疾病
身故意外傷害住院津貼非器官移植手術器官移植手術住院補助意外醫療意外住院津貼保費豁免
年繳費:7992.00元
- 保障范圍:
重大疾病
終身人身保障意外殘疾住院意外醫療
年繳費:8880.00元
- 保障范圍:
重大疾病
身故,疾病身故,意外身故,一旦醫院確診重大疾?。ㄌ崆敖o付重大疾病保額)身故,疾病身故,自駕車意外保障加倍,涵蓋重大疾病,交通意外,殘疾,保費豁免等多項責任意外傷害意外身故交通意外
年繳費:8880.00元
- 保障范圍:
重大疾病
身故,疾病身故,意外身故,一旦醫院確診重大疾?。ㄌ崆敖o付重大疾病保額)身故,疾病身故,自駕車意外保障加倍,涵蓋重大疾病,交通意外,殘疾,保費豁免等多項責任意外傷害意外身故交通意外